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安保服务招标公告
来源: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   2024-09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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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标单位

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

二、招标原则

公正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。

三、项目概况 

(一)项目名称: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物业安保服务项目  

(二)项目地点: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

(三)招标内容:学校的安全保卫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门卫管理、巡逻执勤、秩序维护、安全防范等          

(四)服务期限:一年

(五)质量目标:中标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,提供优质、高效、规范的安保服务,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秩序。定期对安保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,提高安保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
四、投标单位资质能力要求

(一)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      

(二)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《保安服务许可证》。

(三)投标人近三年内(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)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
(四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 五、质量要求

(一)管理目标:成为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安保管理法规和服务标准化的典范;为广大师生提供舒适、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,为师生及家长提供良好的服务。

(二)人员配备及数量要求:需至少配备8名人员,其中领队2 人。

(三)人员基本要求:

1.要求做到仪表整洁,服务周到,标志齐全,文明礼貌,服装统一,身体健康,责任心强,工作认真负责,体态良好。中标人定期进行技能培训,增强工作技能。认真遵守“安保规章制度处罚条例”(中标后与学校共同商议制定)。

2.熟悉校园环境,熟悉安保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;思想品质好,作风正派,热爱保洁工作,身心健康,无犯罪记录。

3.上班期间穿戴统一制服,工具佩戴规范,仪容仪表规范整齐。

4.工作时精神振作,举止文明,姿态良好,大方、得体,精神上振作,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;在工作时不吸烟、不吃零食,认真干好本职工作。

六、其他要求

(一)拟报价人营业执照具有安保服务经营范围,能够提供与学校相适应的安保管理方案。

(二)中标人若未完成规定的安保管理目标和未达到服务标准,招标人(校方)有权要求其限期七日内整改和解决。逾期未解决的,招标人(校方)有权终止合同。由此给招标人(校方)造成的经济损失,中标人应给予相应经济赔偿。

(三)因中标人管理不善,安全措施不到位,或服务质量等原因,造成责任事故的,由中标人承担相应民事、刑事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(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,以学校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准)。

(四)中标人的人员因不正当行为、失职或使用破坏手段,致使招标人(校方)安保发生损害或造成招标人(校方)经济损失的,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。因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职原因,导致招标人(校方)设备丢失或损坏的,由中标人按照丢失设备在购买时的实际价格赔偿,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
(五)中标人无任何法律依据或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,应向招标人(校方)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额为十万元,并赔偿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。

(六) 因中标人责任,造成安全隐患,确认危及校方安保安全和服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人身安全的,视为中标人违约,由中标人向招标人(校方)支付违约金十万元,并赔偿相应的损失。

(七) 按照学校规定,对学校安全管理进行全方位负责。有权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违规现象做出应急应需处理,并及时上报学校各相关部门,但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。

(八)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的各种大型活动。

(九)杜绝火灾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发生。

(十)中标人原则上需接收学校原有安保人员,并做好管理工作。

七、计价方式

(一)根据招标人的要求,投标单位自行报价。  

(二)本项目报价含人员工资、服装、人员保险等(全部费用)。

八、中标办法

开标后,经磋商小组综合评分,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即为中标单位。

九、付款方式

甲方每月根据乙方实际业绩,由主管副校长签批业绩情况说明,乙方开具正规发票,按照规定付款方式按月结算。

十、投标文件的组成

(一)投标函

(二)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

(三)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

(四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
(五)《保安服务许可证》复印件

(六)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

(七)服务方案

1.安保服务的整体设想和策划

2.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

3.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

4.应急处置预案

(八)业绩证明材料(合同复印件等)

(九)报价明细表

(十)其他相关证明材料

十一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
投标文件送递截止时间:2024年 9 月 8 日17 点 30 分;     

地  址: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106办公室。

投标材料密封档案袋中,并在启封处盖公章,标注日期:2024年  9  月  9  日  15 点 00 分前不得开启。

十二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
开标时间:2024年9月9日15:00       

开标地点: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办公楼3楼党建办公室

十三、中标后合同履行

中标人需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,遵守有关规章制度。否则,扣(除)减服务费。

十四、联系方式

招标人: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   

地  址:中原路南段002号   

邮  编:476600

联系人: 董老师   

联系电话:15896904025

十五、其他注意事项 

(一)以下将视为无效标处理 

1.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;     

2.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; 

3.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、签署、盖章的;    

4.不符合法律、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; 

5.不响应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的;  

6.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7.投标人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。

(二)以下将视为废标处理

1.在评标过程中,评标委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、串标,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方式投标的。

2.在招标过程中,有投标者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,从而导致供应商不足3家的。


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

2024年9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