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城市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公告(第1号)
来源: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  2021-06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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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城市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公告(第1号)

由市教体局提出申请,经请示市政府同意,我委近期将组织召开永城市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,广泛听取学生及家长、教育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,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、旁听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和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》(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21号令)等有关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听证会参加人及构成:

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19名,构成如下:学生(学生家长)代表9名;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3名;教育领域专家学者、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财政局、政府法制办、教体局、消协代表各1名。旁听人员10名。

二、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条件:

1.年龄在18周岁以上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2.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、公平的工作态度,能够客观真实提出意见;

3.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、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;

4.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,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;

5.同意公开姓名、性别、职业等个人信息。

三、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:

1.学生(学生家长)代表在全市公开征集、自愿报名,随机选取和高中学生家长委员会推荐相结合;

2.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代表由市教体局推荐;

3.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市人大、市政协及有关部门推荐;

4.旁听代表公开征集、自愿报名,由市发改委根据报名情况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;

5.新闻媒体由市发改委按报名情况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2家。

四、报名方式:

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各界人士,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(新闻媒体需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)到永城市发改委收费管理股报名(东城区东方大道120号发改委三楼305房间),联系人:丁欣,电话:5221706

特此公告

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2021年6月1日


编辑:张磊